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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专项行动解读
发布日期:2016-12-01 浏览次数: 字号:[ ] 视力保护色:

近日,泰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,在市区范围内开展进一步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专项行动。为什么要开展此项行动,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与“门前三包”有什么区别?沿街商家、住户在维护市容环卫方面有哪些需要注意的?就此,市城管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、市容处处长祝卫权对相关情况进行解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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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???1、什么是市容环卫责任区?怎样划分?

????单位和个人所有、使用或者管理的建筑物、构筑物和其他设施、场所的土地使用权范围以及管理范围。简单地说,主要指沿街房屋立面到人行道路牙之间的区域。

????道路两侧责任人的责任区域:有毗邻建筑的,从责任人建(构)筑物临街立面及临街一侧房基线起算至人行道的路牙;无毗邻建筑的,从其四周房基线起算至人行道的路牙。

????街巷内的单位、居民户的责任区域:以左右相邻交接中心线为界,从其临街巷房基线至道路中心线为其责任区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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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???2、什么是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?

????市容环卫责任人在责任区内履行市容环卫责任,做好市容环卫保洁工作的制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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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???3、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是不是“门前三包”?

????市容环卫责任区不是新生事物,它跟“门前三包”说的其实是同一件事,都是相关单位、个人“自扫门前雪”,维护好门前环境卫生。与“门前三包”相比,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要求更严,内容更广。

????过去城管部门要求沿街商家、单位做好“门前三包”,即包卫生、包秩序、包绿化,要求相对粗放,就是要求相关单位把门前地扫干净、把车停放整齐,维护好绿化。而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不仅明确了责任主体,而且明确了主要责任内容,要求做到保持市容整洁,保持卫生整洁,保持立面整洁,确保责任区环境符合国家、省城市容貌标准和省城市环境卫生作业服务质量标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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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???4、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的责任主体是什么?

????道路、桥梁、地下通道、公共广场、公共绿地、公共水域、公共厕所等城市公共区域,由市容环卫管理部门负责;街巷、住宅小区,由街道办事处或者建制镇人民政府负责,实行物业管理的,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……其他有经营管理单位的区域,一般由经营管理单位负责。

????市容环卫责任人不明确的,由市容环卫管理部门确定并予告知;跨行政区域的,由共同的上一级市容环卫管理部门确定并予告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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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???5、市容环卫责任人有哪些责任?

????保持市容整洁。无占道经营,无店外设摊,无乱倒垃圾,无乱堆乱放,无乱拉乱挂,无乱停车辆,无乱搭乱建,无乱泼污水,无擅自占用绿地、损坏花草树木等行为,无经营活动中产生影响周边环境和市民生活的噪音、油烟污染。

????保持卫生整洁。地面无暴露垃圾、粪便,无积水、无影响通行的积雪、无污迹和废弃物,无抛洒渣土,“四害”密度得到有效控制;按照规定设置环境卫生设施,并保持整洁、完好;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,定时、定点、分类投放到指定的垃圾容器或者收集场所;宾馆、饭店、餐馆以及机关、院校等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单独收集、存放本单位产生的餐厨垃圾。

????保持立面整洁。建筑物、构筑物外立面和其他附属设施应当定期清洗、出新;灯光亮化设施完好、无缺损;空调外机安装、广告灯箱、店招店牌、遮阳雨棚、卷帘门、阳台封闭等应符合规定;建筑物门窗应保持整洁完好,无乱涂乱贴等现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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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???6、不履行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该担何责?

????对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不力的单位和个人,城管部门将以说服、教育、劝导为主,要求其履行市容环卫责任,“扫好门前雪”,对不听劝阻的单位和个人,将依法进行查处。

????根据《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第49条规定,对于不履行市容环卫责任又逾期未改正的,处于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。城管部门通过检查评比、考核及媒体监督等手段,实行红黑榜公示,将责任主体履责情况纳入社会诚信体系建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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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???7、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的实施步骤是什么?

????下一步,将集中签约,与责任主体签订《市容环卫责任书》,明确区域划分和责任要求。12月10日前完成《市容环卫责任书》签订,确保签约率100%,并在醒目位置悬挂上墙。

????明年1月起,城管部门将商户集中、商业繁华的地段和核心商圈开展集中整治行动,创成市容环卫责任示范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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